核心提示
家和萬事興,家暴傷人心?! ?/p>
家庭倫理電視連續(xù)劇《不要和陌生人說話》將家暴演繹得淋漓盡致,讓人心有余悸,留下嚴重心理陰影?! ?/p>
而今,隨著文明程度的不斷提升,“現(xiàn)實版”家暴仍在上演。全國婦聯(lián)相關數(shù)據(jù)顯示,中國每7.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?! ?/p>
2016年3月1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》(以下簡稱《反家庭暴力法》)正式施行,法律利劍直指家暴。然而,該法實施四年有余,家暴并未銷聲匿跡,其更具隱秘性。
位處粵北山區(qū)的韶關,民風淳樸,人心善良,然諸多原因,家暴仍時有發(fā)生:
家住始興的黃某、鐘某婚后常因家庭生活瑣事發(fā)生矛盾。丈夫鐘某多次毆打黃某,黃某數(shù)次向公安機關報警,并于今年4月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?! ?/p>
家住南雄的曾女士在婚后3年里,屢遭丈夫家暴,最嚴重的一次其手掌被打傷骨折?! ?/p>
家住市區(qū)的周某常因家庭瑣事與妻子發(fā)生矛盾,其妻不堪長年遭受他家暴,離家外逃暫住務工餐館。今年9月22日中午,醉酒后的周某手拿剪刀到其妻工作的餐館,將妻子面部、手臂及軀干等多處刺傷?! ?/p>
“今年我接手的家事案件中,有三成涉及家暴問題,說明當前家暴現(xiàn)象還是挺嚴重的……”廣東宜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華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如是說?! ?/p>
記者從市中院獲悉,近年來,全市兩級法院每年受理的離婚案有3000多件,其中不乏與家暴有關系?! ?/p>
毋庸置疑,家暴已成為一個不可回避的社會問題。
家暴成婚姻家庭解體“隱形殺手”
家暴的危害不言而喻,人們談之色變,避而遠之。然而,家暴卻如百足之蟲,死而不僵?!?/p>
“現(xiàn)在的家暴,形形色色,很具隱秘性,讓人防不勝防,無所適從。”常與家事案件打交道的張華感慨地說。
記者調查了解到,當前家暴的表現(xiàn)形式主要有:
肢體暴力。這類家暴施暴者多為男性。最高法網站公布的相關數(shù)據(jù)顯示,在全國離婚糾紛涉及家暴的一審審結案件中,有91.43%的案例是男性對女性實施家暴。“這是之前的普遍現(xiàn)象,但現(xiàn)在情況已開始發(fā)生了微妙變化,有女性也由沉默的羔羊變成河東獅吼,男女雙方互毆的情況也不鮮見。”張華苦笑而言?! ?/p>
語言暴力。這類家暴可謂司空見慣,甚至無處不在,無時不有。施暴者自詡“君子動口不動手”,因此無所顧忌甚至理直氣壯對受害者粗言穢語,謾罵污辱。殊不知,“良言一句三冬暖,惡語相加七月寒”,親人間無休止的語言暴力,往往成為傷害對方的“隱形殺手”,致愛情湮滅,親情喪失,親人反目成仇,易釀家庭悲劇。“人們常說,打是親罵是愛,夫妻間發(fā)生爭吵正常,不值得大驚小怪。其實不然,無休止的指責爭吵,只會激發(fā)夫妻矛盾,影響家庭和諧,其后果很危險。”武江區(qū)婦聯(lián)負責人如是說。張華也認為,語言暴力在所有家暴中表現(xiàn)最為“強勁”,成為家暴常態(tài),受暴者要么選擇回罵,要么沉默是金逆來順受,不管哪種選擇,都會激發(fā)施暴者的“斗志”,使其習慣成自然?! ?/p>
冷暴力。夫妻或家人間不爭吵不打罵,但相處無言,視而不見,真空存在。記者調查了解到,這類家暴當前呈上升趨勢,多發(fā)生在學歷較高、工作較體面,有一定社會地位的群體中。此家暴表面上風平浪靜,相安無事,沒有肢體沖突,不為外人所知,但實際上比爭吵謾罵更可怕,受暴者哭泣無聲,叫喊無助,生不如死,精神崩潰窒息。從記者所接觸了解的此類案件來看,產生冷暴力的原因多為夫妻之間感情破裂但又難以離婚,無可奈何將就在一起,“沉默相對,無語哽咽”可以說是這種家暴的真實寫照。
精神暴力。表現(xiàn)形式為:以傷害相威脅,以損害家具、打罵孩子相恫嚇造成對方精神恐懼、安全受到威脅;對配偶經常性地當眾惡意貶低、羞辱、挖苦、奚落、嘲笑、謾罵致對方不堪忍受;經常刁難、干涉、猜疑、阻止限制對方行動自由,影響對方正當工作生活。“精神家暴隱秘性較強,受害者在尋求法律保護時舉證較難。”一位法律工作者如是說?! ?/p>
家暴形形色色,其成因不一而足。經常與家事案打交道的張華律師分析,家暴原因主要有:
傳統(tǒng)觀念作怪。雖然現(xiàn)在已經是文明社會,但傳統(tǒng)觀念仍根深蒂固。如大男子、男尊女卑思想仍根植于一些人的潛意識里。有人仍認為,男人打罵老婆是“家務事”,別人管不著??杀氖牵贁?shù)女性骨子里也存“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”思想,對老公的打罵逆來順受無動于衷,無形中助力了其囂張氣焰,使其有恃無恐行使“打罵權”?! ?/p>
工作壓力?,F(xiàn)代社會工作節(jié)奏快,生活壓力大。一些人難以承受,在外無法釋放。便將家庭作為發(fā)泄戰(zhàn)場。施暴者輕松了,家人卻無端受到傷害?! ?/p>
感情破裂。夫妻間沒有了感情,但一時又無以離婚,便以爭吵和打罵相互攻擊,弄個魚死網破兩敗俱傷。
家庭矛盾。有道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。夫妻之間、家人之間或因情感、財產、孩子教育等產生分歧和矛盾,又沒有很好溝通,及時化解,量變引質變,導致“家庭戰(zhàn)爭”?! ?/p>
“社會對家暴口誅筆伐。但清官難斷家務事,對家暴的法律界定長期是個空白,有關部門受理也是于法無據(jù)頗顯無奈,受害者除了到婦聯(lián)控訴,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。《反家庭暴力法》2016年3月1日才正式實施,可以說是姍姍來遲……”張華頗為遺憾地說。
堅決對家暴說“不”!
沉默不再是金?! ?/p>
事實證明,當家暴來襲時,一味做沉默羔羊,換不來“以和為貴”,只會助紂為虐,讓自己遍體鱗傷?! ?/p>
一位長期從事婦聯(lián)工作的大姐告訴記者,家暴可通過等級來進行風險防控,如果家庭成員只是遭遇偶然性家暴,可以向當?shù)貗D聯(lián)求助,也可以讓親戚出面協(xié)調解決,對施暴方進行譴責教育,當然經常性家暴另當別論?! ?/p>
“經常性遭受家暴時,受害者決不能忍氣吞聲,當然也不能以暴制暴,要第一時間報警。我國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處警,制止家庭暴力。”市公安局相關人員如是說。
市中院民一庭劉法官對此感同身深。她認為,無原則地隱忍不是避免和有效解決家暴的辦法,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就是要為受害者撐腰,受害者要摒棄“家丑不可外揚”陳舊觀念,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?! ?/p>
對于家暴取證難問題,劉法官建議,受害者要注意收集保留如下受暴證據(jù):報警記錄;去醫(yī)院治療時,應將病歷、X光片、受傷部位的照片等全部保存下來;施暴者的保證書、威脅的短信、村或居委會的相關記錄等。
張華從律師的角度,認為家暴只有零次跟一百次,其意是正確處理好第一次家暴至關重要。第一次處理好了,施暴者可能懸崖勒馬引以為戒。反之,如果第一次沒處理好,施暴者就可能肆無忌憚,變本加厲,施暴上癮,接踵而來第二次、第三次……
她特別強調,我國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“家庭暴力情節(jié)較輕,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,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”?! ?/p>
“別小看這個告誡書,它比單純采取口頭警誡更具震懾威力,更能有效防止家暴復發(fā)。”她說。
旗幟鮮明亮出反家暴大旗
家暴罪惡,罄竹難書。
從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公布的十大反家暴典型案例來看,實施家暴尤其是肢體家暴導致被害人重傷、死亡,或者是長期遭受家暴的被害人殺死施暴人的重大惡性案件時有發(fā)生。最高人民法院統(tǒng)計,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殺人案件,占到全部故意殺人案件的近10%?! ?/p>
預防和制止家暴已是刻不容緩勢在必行?! ?/p>
在千呼萬喚中,《反家庭暴力法》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。
這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,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,維護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家庭關系,促進家庭和諧、社會穩(wěn)定,制定的法律?! ?/p>
緊跟著,《廣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〉辦法》也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很顯然,向家暴宣戰(zhàn)之法網已張開。
韶關,預防和制止家暴也在積極行動中。作為婦女兒童“娘家人”的婦聯(lián)在反家暴的宣傳、教育、服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成為受害者的堅強保護者?! ?/p>
市婦聯(lián)負責人告訴記者,為進一步做好反家暴工作,市婦聯(lián)將反家暴工作納入“七五”普法規(guī)劃和“平安家庭”創(chuàng)建活動先進示范村(社區(qū))、示范戶推薦條件,主動與公安、檢察、法院、司法、民政等部門溝通協(xié)作,研究解決反家暴難題,構建、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聯(lián)動機制,參與未成年人“一站式”取證保護機制,凝聚反家暴工作合力?! ?/p>
“尤其是今年,我們以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實施四周年為契機,配合省婦聯(lián)聯(lián)動發(fā)布“反家暴單位責任”和“反家暴報告制度、告誡制度、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”主題海報,形成全社會對家庭暴力“零容忍”的共識,強化反家庭暴力的部門職責、家庭責任、個人義務意識。”該負責人介紹道。
記者了解到,在宣傳方面,全市各級婦聯(lián)本著“普法先于維權、防范勝于救助”的工作思路,在堅持傳統(tǒng)有效學習宣傳方式的基礎上,不斷創(chuàng)新工作方式方法,開展一系列接地氣、形式生動、內容豐富、群眾廣泛參與的線上線下宣教活動,提高反家暴意識,營造尊重婦女、保護婦女兒童的良好社會風氣?! ?/p>
此外,市婦聯(lián)還依托各級婦聯(lián)、婦女之家、兒童之家、婦女維權站、舒心驛站,發(fā)揮維權宣傳和服務陣地作用,為廣大婦女和家庭提供維權服務和幫助,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,通過法律援助、調解、感化和心理重塑,綜合施策降低家暴發(fā)生率。
“我們區(qū)婦聯(lián)把干預和反對家暴的觸角延伸到村居和家庭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,今年我們區(qū)接到有關家暴的投訴僅幾宗,應當說是很少的……”武江區(qū)婦聯(lián)負責人欣慰地說。
人身安全保護令,為受害者撐起法律“保護傘”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。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(xiàn)實危險,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,人民法院應當受理?! ?/p>
業(yè)內人士表示,“人身安全保護令”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內容之一,及時下發(fā)人身安全保護令,能有效地遏制家庭暴力的發(fā)生。
數(shù)據(jù)顯示,截至去年底,全國法院共簽發(fā)人身安全保護令5749份,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發(fā)生,維護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?! ?/p>
韶關法院在這方面也是積極作為。市民王某不堪其夫長期對她家暴,2016年4月,她將其夫李某起訴到法院,控訴其有家庭暴力行為,并申請法院發(fā)出人身保護令。武江法院經審查,認為王某的申請符合規(guī)定,于是決定發(fā)出人身保護令,禁止李某毆打、威脅、騷擾、跟蹤王某。這是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實施后,韶關法院發(fā)出的首份人身保護令。
黃某和鐘某在婚后常因家庭生活瑣事發(fā)生矛盾。鐘某曾多次毆打黃某,黃某因此多次向公安機關報警尋求幫助。今年4月,黃某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為由向始興法院起訴離婚,并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。法院審查認為,黃某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,遂依法裁定禁止鐘某對黃某實施家庭暴力,禁止鐘某騷擾、跟蹤黃某。
曾在基層法院工作多年的市中院毛法官告訴記者,她當時所在的法院每年都要發(fā)出多份人身保護令。對于當事人提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,法院開設有綠色通道,會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,情況緊急的會在24小時內作出裁定。
令人振奮的是,2020年12月14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全國婦聯(lián)和中國女法官協(xié)會首次聯(lián)合發(fā)布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,向社會傳遞出多方聯(lián)合治理、對家暴堅決說“不”的鮮明信號?! ?/p>
毋庸置疑,人身安全保護令,某種意義上已成家暴受害者的“保護神”。
反家暴任重道遠
路漫漫其修遠兮,吾將上下而求索。這正是當前反家暴狀況的真實寫照?! ?/p>
隨著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出臺,社會各界的積極努力,家暴已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,不少受害者都能從最初的隱忍到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?! ?/p>
然而,由于傳統(tǒng)觀念的根深蒂固,加之家暴的隱秘性,使得一些人還沒有完全從家暴的噩夢中驚醒,對家暴仍逆來順受麻木不仁,加之家暴的隱秘性,反家暴仍存在“認定難、取證難、求助難,追究法律責任更難”等問題。
誠然,家暴是“冰凍三尺,非一日之寒”,反家暴不可能一蹴而就,也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,必將是任重道遠?! ?/p>
“當前,家庭暴力現(xiàn)象仍時有發(fā)生。下一步,我們要把家暴工作納入“八五”普法規(guī)劃,推動建立健全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各項制度機制,強化反家暴工作宣傳服務,積極營造反對家暴,共促和諧的社會氛圍。同時,要加強與公檢法司和民政等部門溝通聯(lián)系,進一步明確各部門、社會團體工作職責,推動家庭暴力預防、處置、救助規(guī)范化、程序化,從根本上解決家庭施暴“基因”,積極發(fā)揮婦女之家、兒童之家、婦女維權站、舒心驛站、婚調委等陣地作用,突出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,針對性地開展維權指導、家事調解、心理疏導、法律援助等服務教育活動,強化家庭責任意識,提高家庭成員法律責任意識和促進家庭和諧能力。”市婦聯(lián)相關負責人如是說。